2017-11-20 16:05:03 北京时间综合
最新进展>>
杀死强奸妻子的人 他终审被判了无期徒刑
2015年2月5日,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张家庄村村民毕志新因认为妻子曾秀梅(化名)被同村村民冀鹏强奸,前往讨要说法的过程将冀鹏杀死。
案件多次开庭,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书,判处毕志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冀鹏家人共计2万余元。11月16日,记者见到了曾秀梅,她表示不能接受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将着手进行申诉。(来源:京华时报)
保定中院一审审理查明,毕志新因其妻秀秀(化名)告知其被同村冀鹏强奸一事未得以解决而不满,2015年2月5日23时许,其携镰刀、菜刀前往冀鹏家。在冀鹏家附近胡同内,两人相遇并发生厮打,毕志新遂持镰刀砍击冀鹏头、面、颈部及四肢数刀,后又持菜刀砍击冀鹏头、颈部数刀,致冀鹏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最终判决毕志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冀鹏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4万余元。(来源:中国青年网)
面对无期徒刑的终审判决结果,曾秀梅和丈夫的辩护律师刘昌松沟通后,决定启动申诉。(来源:封面新闻)
案件回顾>>
死者生前强奸人妻三次提出赔钱私了 丈夫一怒之下将人杀死
毕志新认为冀鹏强奸了他的妻子曾秀梅,三次。
曾秀(化名)告诉丈夫毕志新,其同村邻居冀鹏分别在2014年农历的六月十八日、六月底和七月初3次强奸了她。
“我心脏不太好,去年查出来的。”曾秀梅说,她极力想要忘却这段过往,但每每想起都让她感到绝望,“我问过冀鹏,他为什么找上我,他说因为他老婆怀孕,还有,他早就盯上我了。”此后不到一个月,冀鹏又两次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第二次也是在那个小山坡,第三次是在车里。” 这层秘密的关系很快就被毕志新发现了。
毕志新随后与对方交涉解决此事。冀鹏先是认赔5万元,但后来一分没赔,并扬言要报复。曾秀梅说,最早提出的数额是5万,但冀鹏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通过几次协商沟通,赔偿金数额从5万变成了3万,甚至一度变成了2万。(来源:封面新闻)
2015年2月5日18时许,毕志新酒后拿镰刀和菜刀找到冀鹏,将其打死。同年8月5日,保定中院在涞源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来源:京华时报)
漫长审判>>
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妻子决定启动申诉
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人,冀鹏的家属提出了500万元的民事索赔,并且不接受法庭调解。
2015年8月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涞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毕志新故意杀人案,当年10月21日,一审判决毕志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冀鹏的家属共计14万余元。
双方都不满判决结果,均提起了上诉。
2016年2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3月28日,高院以一审I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6年8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涞源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毕志新杀人案。当年9月7日,再次作出判决:毕志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赔偿冀鹏家属16万余元。
此后,两家又再次提起上诉。
2017年5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开庭,7月24日法庭发出判决书,刑事上维持了此前对毕志新的判决,但民事上将赔偿金额减少到了2万余元。
11月17日,毕志新的辩护律师——北京市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和律师曹寒冰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来的终审判决书。
对于这样的结果,两人表示不能认可,在和曾秀梅沟通之后,他们决定启动申诉。(来源:封面新闻)
冀鹏与毕志新起冲突的胡同
三大疑问>>
疑问一:“奸妻案”疑犯何以迟迟不收监?
从去年8月30日受害人报案,次日被刑拘,但次月7日即改为监视居住,直到今年2月5日被杀,有关方面再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面对受害人及家属的质询,当地公安局给出的答复总是千篇一律:证据不足。然而,该局制作于去年12月22日的《起诉意见书》却显示,冀鹏涉嫌强奸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同一个案子,为何表述大相径庭?谁为真?谁为假?(来源:红网)
疑问二:警方是否有责任?
按曾秀的说法,她在2014年曾被死者冀鹏强奸过三次,2014年8月30日向当地警方报案,次日警方刑拘了冀鹏。到9月7日时,涞源警方以“刑拘期限届满”为由,决定将其释放,改为“监视居住”。
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案件的刑拘期限一般是7天。但是,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行为,可以适用逮捕的强制措施。而且,按司法惯例,对于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一般也是适用逮捕措施的。也正是因为涞源警方没有对涉嫌强奸的冀鹏实施逮捕,即未限制其人身自由,才导致毕志新夫妻认为警方没有公正处理此案,最终引发了杀人事件。
还值得一说的是,作为强奸案的嫌疑人,冀鹏只被刑拘了7天,而作为强奸案受害者的曾秀夫妇,却因为上访,而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了10天!这种公正天平的倾斜,是很容易激化矛盾的。
但目前涞源警方把没及时逮捕的“皮球”踢给了检察院,称:当时已将该案报县检察院批捕,但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一直未下通知。而检察院称:根本没收到公安局的申报批捕材料。对此,县公安局一相关负责人甚至解释称:“也有可能是公安局同检察院私下沟通的结果”,检察院认为是条件不够批捕,所以公安就没有报批。
真相只有一个。要么就是当地公安部门没有履行法定的申请批捕的职责,导致重罪嫌疑人被释放,从而诱发了杀人案;要么就是检察院在说谎:明明收到了批捕申请,却称没有。作为出入人罪、掌握刑罚的司法机关,如果连是否批捕这种有明确书面手续的事都不讲真话,这只能让公民背生寒意,严重损害司法公信。(来源:新京报)
疑问三:毕志新是否属于“义愤杀人”?
毕志新及其律师刘昌松认为,毕志新因看不到事情解决的希望才“义愤杀人”,加上有自首情节,又是初犯,希望法庭能酌定从轻,给予3至10年量刑。但是,保定中院没有采纳关于“义愤杀人”的辩护意见。
刘昌松认为,冀鹏涉嫌强奸秀秀一案,已由涞源县公安局制作出《起诉意见书》。该《起诉意见书》称“足以认定”冀鹏强奸。这也足以表明公安机关已经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清了强奸犯罪的事实,“冀鹏强奸秀秀是一种客观事实,不能因为法院未审理判决,就否认这个事实”。
但是,该辩护意见未被保定中院采纳。保定中院认为,冀鹏涉嫌强奸秀秀一案,虽经涞源县公安局立案,并对冀鹏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在该案侦查阶段,冀鹏便被毕志新杀死,该案未经依法裁判,尚未形成确定性的法律结论,故辩护人所提冀鹏强奸秀秀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不能就此认定冀鹏具有重大过错。毕志新因其妻被强奸而义愤杀人的观点不能成立。 (来源京华时报)
对话>>
“判得太重了, 暂时没想过离婚”
封面新闻:为什么不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
曾秀梅:我觉得判得太重了。毕志新去找冀鹏是为了解决我被强奸的事情,冀鹏先用石头打了他,把他的头打出血了,他才和冀鹏打起来的。而且是因为先有冀鹏强奸我的事,毕志新接受不了。
封面新闻:有质疑说你和冀鹏之间的事并不是强奸,是毕志新打了你才改口?
曾秀梅:是冀鹏强奸的我。我和他之前没什么联系,就是同一个村认识,连朋友都算不上,是他强迫我和我发生的关系,然后还威胁我要是说出去就让我见不到孩子,我才没敢告诉毕志新。毕志新没有打过我,我们结婚之后几乎没有红过脸。
封面新闻:冀鹏是如何威胁你的?
曾秀梅:第一次的时候,他说我要是不同意就拿刀割我。完了他说知道我大女儿在哪上学,不要报警和告诉毕志新,不然就让我永远见不到孩子,之后两次他都是用我孩子来威胁我。这事我也不想闹大,同一个村子,名声就坏了。毕志新知道这事以后,我们就赶紧让孩子没上学了。
封面新闻:前两天你去见了毕志新,他状态怎么样?
曾秀梅: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就是老了。看见孩子就是哭,他也没说什么,就是让我别亏了孩子,好好把她们带大。
封面新闻:你现在的经济状况怎么样?
曾秀梅:不好。孩子上学、生活要钱,一个月打工最多也就赚1000多块钱,打官司还欠了不少债,我现在心脏不好还要吃药,药都不敢吃贵的。毕志新的妹妹都跟我不来往了,也是因为钱的事情。现在律师是免费帮我在打官司,我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冀鹏家。
封面新闻:你觉得造成现在这个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曾秀梅:是冀鹏吧,如果当时他不强奸我,就没有后面的事了。如果他赔了钱,可能也就算了。这个事情本来可以避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封面新闻: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想没想过离婚?
曾秀梅:没有什么打算,暂时没想过离婚。就想把孩子带大,给毕志新申诉,至少把无期整成有期吧,出来还能见见孩子。(来源封面新闻)
责任编辑:秦陆峰 (FJ136)